76 司法院公報 第47 卷 第4 期 2005 年4 月 安排德慧公司參與評比,並由黃明和核定德慧公司取得上開停車場工程之設計監造權。嗣洪賢明再與有意承攬該工程之安磊公司商議,由安磊公司高級專員即上訴人吳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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